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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73.010 CCS D 09 37 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37/T 4407—2021 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 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occupational hazards in metal and nonmetal mining enterprise 2021 - 10 - 18 发布 2021 - 11 - 18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7/T 4407—2021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2 5 职业病危害识别与评价 ............................................................... 2 6 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和控制 ........................................................... 3 7 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与治理 ........................................................... 8 附录 A(资料性) 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 .......................................... 10 附录 B(资料性) 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清单 ................................................ 11 附录 C(资料性) 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清单 ................................................ 25 I DB37/T 4407—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山东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防治研究院、济南市市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济南市历 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瑞、王辉、张海东、张士怀、毕心粼、李静、曲玮、冯斌、于颐光、程咸勇、 李丹丹、王琳、郝雪洁、张安然、尹佳怡。 II DB37/T 4407—2021 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基本要求、职业病危害识别与评价、职业 病危害管理和控制、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与治理。 本文件适用于金属矿和非金属矿中的土砂石矿开采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2626 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GB 6722 爆破安全规程 GB 8958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16423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T 23466 护听器的选择指南 GB/T 29510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 GB/T 500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技术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194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 GBZ/T 203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GBZ/T 225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GBZ 235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及监护规范 AQ 2013.1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 通风系统 AQ 2013.2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 局部通风 WS/T 731 铁矿采选业职业健康管理技术规范 WS/T 736 黄金开采企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DB37/T 2973—2017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DB37/T 3012—2017 用人单位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现场管控 field management and control 1 DB37/T 4407—2021 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设置、运行及维护、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及佩戴、 警示标识设置等方面对职业病危害的管理和控制措施。 3.2 基础管控 basic management and control 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管理人员配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职业健康监护、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及演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等方面对职业病危害的管理和控制。 3.3 职业病危害隐患 occupational disease hidden risk 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以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规 定,在职业病危害现场管控和职业卫生基础管控方面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健康损伤或职业病发生的 缺陷,分为现场管理隐患和基础管理隐患。 4 基本要求 4.1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对职业病危害风险实施分级管控,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4.2 按规定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建立职业病防治责 任制,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按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对工作场所职业病 危害因素实施检测/监测,按照 GBZ 188、GBZ 235 的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实施职业健康监护。 4.3 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 引进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4.4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害工作 场所设置应急救援设施,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设计应符合 GB 16423、GB/T 50087、GBZ 1、GBZ/T 194、WS/T 731、WS/T 736 的规定要求。 4.5 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提供符合防护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应按 GB 2626、GB/T 11651、GB/T 18664、GB/T 23466 和 GB/T 29510 的要求选用和配备。 4.6 按规定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对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 动者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备、原料及产品应按照 GBZ 158、 GBZ/T 203 的要求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5 职业病危害识别与评价 5.1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5.1.1 露天开采 生产工艺包括穿孔、爆破、铲装、破碎、运输和排土等作业,作业过程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 害因素为: ——穿孔打眼过程存在生产性粉尘(矽尘),钻机运行过程产生噪声,手工打眼过程可能存在手 传振动; ——乳化炸药爆破存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氨、矽尘和噪声; ——铲装过程存在矽尘,装载机、挖掘机运行产生噪声; ——破碎过程存在矽尘,破碎锤、破碎机、给料机运行产生噪声,破碎锤运行过程存在手传振动; 2 DB37/T 4407—2021 ——矿岩装卸、运输过程存在矽尘,运输设备(火车、汽车、带式输送机、提升机等)运行产生 噪声; ——物料堆取、排土过程存在矽尘,运输车辆、推土机运行过程产生噪声。 5.1.2 地下开采 生产工艺包括凿岩、爆破、支护、切割、装岩、放矿、破碎、运输、提升、充填及通风、司泵、空 气压缩等作业,作业过程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 ——打眼、凿岩过程存在矽尘,钻机运行产生噪声和手传振动; ——爆破过程存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氨、矽尘和噪声; ——支护打锚杆过程存在矽尘、噪声和手传振动,砌碹、锚喷、拌料过程存在水泥粉尘; ——岩石切割过程存在矽尘、噪声; ——耙(扒)装、铲运过程存在矽尘,耙装机、铲运机等运行产生噪声; ——放矿过程存在矽尘,放矿机运行产生噪声; ——岩石破碎过程存在矽尘,破碎锤使用过程产生噪声和手传振动; ——矿岩装载、运输过程存在矽尘,柴油发电机、载重汽车尾气中存在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装 载机、电机车、带式输送机运行产生噪声; ——矿岩提升过程存在矽尘,提升机运行产生噪声; ——拌料、充填过程存在矽尘,给料机、搅拌机、尾砂泵运行产生噪声,充填站使用密度计可能 存在电离辐射; ——通风机、空压机、水泵、柴油发电机运行产生噪声; ——井下作业环境中可能存在甲烷、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放射性气体氡,井下地热效 应、设备散热、通风不良等导致热量积聚形成高温、高湿作业环境,井下变配电室存在工频 电磁场。 5.2 职业病危害评价 5.2.1 风险点确定 将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及其工作范围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设施、部位、场所或区域总和确定 为职业病危害风险点。 示例:凿岩岗位的工作内容是凿岩穿孔,作业区域或设施为潜孔钻、凿岩机,接触矽尘、噪声、手传振动。 5.2.2 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 5.2.2.1 评价方法 按照附录A或者DB37/T 2973—2017中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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