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83.080.01
CCSG30
保定市地方标准
DB1306/T274—2024
汽车内外饰零部件用塑料回收再利用
技术规范
(报批稿)
2024-11-12发布 2024-12-01实施DB1306
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1306/T274—2024
I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保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诺博汽车系统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伟刚、姜振春、尚伟伟、高文涛、毛蕾、史立强、籍佳宇、王丽萍、赵曦、
崔文兵、李志通。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DB1306/T274—2024
1汽车内外饰零部件用塑料回收再利用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内外饰零部件用塑料回收再利用过程中涉及的术语定义、总体要求、回收塑
料应用的要求、零部件企业回收再利用的过程要求、回收塑料的追溯与管控等。
本文件适用于汽车整车及内外饰零部件生产企业用塑料的回收再利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0102-2013塑料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和再循环指南
GB/T37821-2019废塑料再生利用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回收塑料
从固体废弃物中分离、转移或移出的,用于再循环或代替原材料的塑料材料。
[来源:GB/T30102-2013,3.27]
3.2
废塑料
被废弃的各种塑料制品及塑料材料,包括在塑料原料及塑料制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下脚
料、边角料和残次品。
[来源:GB/T37821-2019,3.1]
3.3
消费后回收料
经过流通、消费、使用后产生的废塑料,通过分选、清洗、加工等处理后,用于再循环或代替
原材料的塑料材料。DB1306/T274—2024
23.4
工业后回收料
由材料生产或者产品生产而产生的未流转到终端用户的废料,用于再循环或代替原材料的塑料
材料。
本术语不包括在给定工艺中产生的、能够在相同工艺中回收的返工、再破碎或废料材料。
3.5
破碎
利用机械设备通过冲击、切割、撕裂等物理手段,把废塑料分割成一定尺寸碎料的生产行为。
[来源:GB/T37821-2019,3.2]
3.6
破碎料
由破碎过程回收得到的用于再循环或代替原材料的塑料材料。
3.7
再造粒
将废塑料经过熔融、挤出、切粒等过程加工成塑料粒子的生产行为。
3.8
再造粒料
由再造粒过程生产的塑料粒子。
注:再造粒料不添加填料、增塑剂、稳定剂等。
3.9
改性再生塑料
以回收塑料为组分之一,通过填充、合金化等技术手段得到的具有均一性能的改性塑料。
3.10
二次利用
材料的再利用,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品、边角料等废塑料,并在产生这些材料的同一过程
中重复使用。DB1306/T274—2024
3注:二次利用也可称为回收利用。
4总体要求
回收塑料根据回收的来源范围,可分为:二次利用材料、工业后回收料、消费后回收料(如回
收售后汽车部件或者消费电器的材料)三种(如图1)。根据对回收塑料的再处理或加工程度,可
分为:破碎料、再造粒料、改性再生塑料三种。
汽车整车或零部件制造企业使用回收塑料时,应先对企业内涉及的回收塑料进行明确的定义区
分,并与业务相关的上下游达成一致,避免概念的混淆以及发生材料的错误使用。
过程1 过程2其他采购方
整车厂消费者汽车零部件供应链
二次利用工
业
后
回
收
料消
费
后
回
收
料
图1按来源区分回收料示意图
5回收塑料应用的要求
5.1汽车企业对内外饰部件有要求使用回收塑料时,应明确允许使用回收塑料的类型,如二次利用
材料、消费后回收料或工业后回收料等。
5.2回收塑料的原料不应来自医疗废物、危险化学品废物和放射性废物。
5.3基于对甲醛排放的要求,聚甲醛(POM)回收塑料不得用于内饰部件
5.4使用的回收塑料应满足汽车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禁/限用物质要求。
5.5使用回收塑料时,应明确定义可以采用回收塑料的零部件或范围。
5.6使用回收塑料时,应证明材料性能稳定,并确保回收塑料在使用寿命内的可用,回收塑料的使
用(包含比例等)需经过专业材料、工艺工程人员的认可,应满足相关材料及产品质量标准方
可使用。
5.7回收塑料比例含量应是回收塑料的质量占改性塑料总配方质量的百分比。
5.8总成产品的回收塑料用量比例应是产品部件中使用回收塑料质量与总成产品总用材料质量的比。DB1306/T274—2024
45.9零部件定义使用回收塑料时,定义文件中的材料名称应包括“REC”加百分比(例如:对于添
加50%回收料的PP+EPDM-TD20材料,材料名称应标识>PP+EPDM-TD20(REC50)<)。
6零部件企业回收再利用的过程要求
6.1材料的二次利用
6.1.1零部件企业宜在生产设备旁配备废塑料的破碎回收设备,可直接在线回收利用边角料、残
次品,其中边角料、残次品不可有任何污染。
6.1.2零部件企业如在线下破碎废塑料二次利用的,须成立专门的管理组织及负责人进行管理。
废塑料需按照具体产品的材料型号、颜色进行分类存放、破碎,避免任何不同的材料、颜色混
入,并将破碎的废塑料在同一产品生产线体中,按照固定的比例进行添加。
6.2工业后废塑料的回收再利用
6.2.1零部件企业需配置必要的废品回收及加工设备,如破碎设备或挤出造粒设备,用于工厂内
废塑料的回收和/或再加工,并成立专门的管理组织及负责人,并建立必要的废塑料接收、产
出的记录。
6.2.2零部件企业应配备相应的防尘、防噪声设备,并应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和消防安全责任管理
制度,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以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
6.2.3经过装配后或二次工艺后的回收报废部件,破碎前需将所有组件进行拆解清除。回收的废
塑料需区分材料的材质、颜色等进行归类存放与回收。
6.2.4可回收的废塑料应单一材质且无外观污染(如:胶粘剂、标签纸等附着物,油漆笔印记、
水渍、油污等),如涉及外观附着物或污染,需进行表面清除处理,且可加工为二次料回用的
部件不受外在环境的污染。
6.2.5零部件企业应建立回收塑料的性能技术指标,做为回收塑料生产的质量控制标准。
6.2.6回收的塑料按照包装要求进行包装防护,做好标识入库。
6.2.7对于回收塑料的再生产使用,需在生产加料过程中,建立记录或内部BOM系统并记录(包含
添加回收塑料的名称、颜色、比例等),便于对材料质量的追溯。
6.3消费后废塑料的回收再利用
6.3.1消费后回收塑料的原料应要求材料供应企业提供消费后回收塑料的来源证明。DB1306/T274—2024
56.3.2回收塑料使用企业应要求改性再生塑料生产企业获得整车顾客要求的体系认证,具有确保
材料品质稳定的体系运行管理能力。
7回收塑料的追溯与管控
7.1回收塑料的接收与贮存
7.1.1回收塑料的包装应有清晰的材料标识,包含材质、牌号、色号、生产厂家、批次号等信息。
7.1.2不同种类的回收塑料应分开存放,并在显著位置设有标识。
7.1.3回收塑料应存放在封闭或半封闭的环境中,并设有防火、防雨、防晒、防渗、防扬散措施,
避免露天堆放。
7.2回收塑料的日常检测
回收塑料使用企业应建立材料的检验或验收标准,并对其来源、组成、品质、回收链条进行检
验和/或验证以保证符合回收塑料生产要求,并保存相关记录。
7.3回收塑料的使用
回收塑料使用企业对回收塑料的使用进行控制,建立产品追溯体系,严格监管企业的材料采购、
入库、领用、生产、标识、出库等环节,并保存相关记录。
7.4回收塑料的监督管理
7.4.1回收塑料使用企业应不定期审查工厂内部的回收塑料的可追溯性、现场管理、生产运行、
物料仓储、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符合性。
7.4.2回收塑料使用企业应不定期审查改性再生塑料生产企业的自我声明或第三方证书以及其回
收塑料来源于供应商的可追溯性文件。
7.4.3再生塑料生产企业应证明材料性能稳定,并确保回收塑料在使用寿命内的可用,便于碳足
迹的核算及可追溯性。DB1306/T274—2024
6参考文献
[1]GB/T30102-2013塑料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和再循环指南
[2]GB/T37821-2019废塑料再生利用技术规范
[3]GB/T39171-2020废塑料回收技术规范
[4]GB/T40006.1-2021塑料再生塑料第1部分:通则
[5]SB/T11149-2015废塑料回收分选技术规范
[6]王世宏,周青叶.废旧塑料回收利用技术[J].云南环境科学,2020,(08),210-214
[7]邓旭,刘韧,王瑞锋.中国塑料再生行业现状及认证前景分析[J].质量与认证,2014,11,
47-49
[8]陈庆华,肖荔人,钱庆荣.高分子材料构件的生态设计及综合回收利用技术[J].橡塑技术与
装备,2005,3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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