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120
CCS A 00 22
吉林省 地方标准
DB22/T 3686—2024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
检查工作规范
Work specification for on site safety inspection of special equipment user units
2024-12-31发布 2025-02-10实施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布
DB22/T 3686 —2024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提出、归口 、组织实施 并负责解释。
本文件起草单位: 长春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长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控中心)、吉林市特种设备检
验中心(吉林市特种设备事故调查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史立东、秦晓辉、李兴军、牛晶明、裴荣国、李亮、鲍志敏、袁桂平、王茹、
张磊、许文宣、吴亚凯、张海涛、赵贺、李刚、王德林、林红伟、范敬军、 车帅、孟维。
DB22/T 3686 —2024
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检查工作的基本要求、检查前准备、检查程序、检查结果
处理、资料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检查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明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于本文件。
TSG 08—2017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特种设备 special equipment
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 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的其他特种设备。
3.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user of special equipment
具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权的单位,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般是特种设备的产权单
位 (产权所有人) , 也可以是产权单位通过符合法律的规定的合同关系确立的特种设备实际使用管理者。
[来源:TSG 08-2017,2.1, 有修改]
4 基本要求
4.1 现场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应当遵守受检查企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4.2 现场检查人员不少于 2人。应持有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包括综合行政执法证和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员证),其中至少 1人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
4.3 检查工作应在吉林省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创建工作任务 ,包括:任务来源、依据、单位选取、检
查人员指定,并按照任务开展工作。
5 检查前准备
5.1 了解被检查单位所使用特种设备情况,包括特种设备种类、数量 。 DB22/T 3686 —2024
2 5.2 确定检查项目与检查内容。
5.3 确定检查时间。
5.4 明确检查工作人员及分工。
5.5 准备检查装备及相关资料。
6 检查程序
6.1 告知
应向被检查单位出示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表明身份并说明本次检查的任务来源 ,介绍检查组
成员,告知检查的依据、内容、要求、流程及工作纪律。
6.2 现场检查
6.2.1 现场检查按照分工进行,检查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现场安全
检查项目表》 (附录A)、《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备使用情况现场安全检查项目表》 (附录B)的内容。被
检查单位每类特种设备至少抽查 1台(套)。
6.2.2 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应填写《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现场安全检查项目表》 (附录
A),《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备使用情况现场安全检查项目表》 (附录B),《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检查
记录表》 (附录C)。
6.3 意见反馈
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情况和处理措施向被检查单位进行意见反馈。
7 检查结果处理
7.1 现场检查结束后应向被检查单位发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检查记录表》(附录 C)。
7.2 检查发现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或者存在事故隐患的, 应依法发出 《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附录 D),并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处理。
7.3 被检查单位拒绝签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检查记录表》的,检查人员应在《特种设备使用单
位安全检查记录表》上注明情况,并采取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
7.4 被检查单位拒绝签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的,参照《市场监督 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送达行政执法文书的有关规定执行。
7.5 被检查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对检查提出的问题予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并提交整改报告。检查
人员应当对被检查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确认。
8 资料管理
8.1 检查过程资料的形成、整改资料确认应当在吉林省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进行。
8.2 按照被检查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现场不能使用电子设备的,可形成纸质检查过程资料,检查工
作结束后,将纸质资料扫描后上传至吉林省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保存。
8.3 纸质资料保存期限至少为 1年。
A A DB22/T 3686 —2024
3 附录 A
(资料性)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现场安全检查项目表
检查设备使用登记情况时,可通过扫描 “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或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上的二
维码,读取设备的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检测),监督检查、日管控等信息。表 A.1给出了安全管理情
况检查项目表的样表。
表A.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检查项目表(安全管理)
被检查单位: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备 注 符
合 不
符
合 无
此
项
1
设备档案 所抽查设备办理使用登记
2 所抽查设备在检验有效期内
3 按要求建立设备档案且档案齐全
4 所抽查设备按要求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或者定期
自行检查并有记录
5 有设备故障、异常情况处理记录
6 有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记录
7
人员档案 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在有效期内,项目
符合要求并办理聘用手续
8 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记录
9
机构及制度 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
人员,并书面任命安全责任人
10 建立并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1 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有演练记录
12
安全责任落
实 书面任命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开展培训并经考核
合格
13 制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特种设备
安全总监职责》《特种设备安全员守则》等制度
文件
14 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机制
检查人员: 记录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DB22/T 3686 —2024
4 附录 B
(资料性)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备使用情况现场安全检查项目表
检查设备使用登记情况时,可通过扫描“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或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上的二
维码,读取设备的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检测),监督检查、日管控等信息。各类特种设备使用情况检
查的项目和内容见表 B.1~B.10。表B.1给出了锅炉检查项目表的样表。
表B.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查项目表(锅炉)
被检查单位: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备 注 符
合 不
符
合 无
此
项
1 使用标志 设备办理使用登记并将使用标志置于设备的显著
位置
2 检验情况 设备在检验有效期内
3 水(介)质处
理 有水(介)质化验记录和定期水(介)质化验报
告
4 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具有有效证件并办理聘用手续
5
安全附件及
仪表 液位(面)计有最高、最低安全液位标记
6 安全阀校验报告在有效期内,铅封完好
7 压力表检定证书在有效期内,封签完好
8
运行情况 按要求及时填写运行、检修记录
9 现场检查时锅炉运行的压力、温度、水位在额定
参数范围内
10
节能管理 有锅炉及其系统日常节能检查记录
11 按要求进行定期能效测试
检查人员: 记录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DB22-T 3686-2024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 吉林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9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9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5-07-26 02:10:37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