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020.10
CCS Z 04
3301
浙江省杭州市 地方 标准
DB3301/T 0455—2024
居民低碳用能碳减排量核算通则
2024-06-30发布 2024-07-30实施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301/T 0455 —2024
I 目次
前言 ................................ ................................ ................. II
1 范围 ................................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 1
4 核算原则 ................................ ................................ ........... 2
5 核算边界范围和核算流程 ................................ ............................. 2
6 核算方法 ................................ ................................ ........... 3
附录A(资料性) 相关参数推荐值 ................................ ....................... 6 DB3301/T 0455 —2024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方圆检测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杭州市质
量计量科学研究院 、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童朱珏 、周明建、陆金忠、郑小艳、郑帅、郝琦玮、李臣 、孙志辉、黄湘琦、
童艳、曹梅军、鲍振鑫、任向英 、张巍、郑晓洁、邱晓明、张冬 、徐慧娟 、石理碧、蒋卫军、朱卫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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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低碳用能碳减排量核算通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居民低碳用能碳减排量的核算原则、核算边界范围和核算流程、核算方法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居民低碳使用电力、天然气等日常使用能源所产生的碳减排量的核算,居民其他类型
低碳用能所产生的碳减排量可参考本文件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32150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GB/T 33760 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 通用要求
ISO 14064 -2:2019 温室气体 第二部分 项目层级温室气体减排和清除增加的量化、监测和报
告的规范及指南( Greenhouse gases -Part2: Specification with guidance at the project level
for quantification, monitoring and reporting of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reductions or
removal enhancements )
3 术语和定义
GB/T 32150、GB/T 33760 和ISO 14064 -2:201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居民生活用能 residents' energy consumption
居民在日常家庭生活中消耗的能源,主要 包括电力 、天然气 等。
居民低碳用能 residents' low -carbon energy consumption
居民在日常家庭生活中通过主动降低电力、天然气等能源消费活动和主动购置高效能家电和厨具
而发生的低碳使用生活用能的行为。
基准线情景 baseline scenario
未开展居民低碳用能的活动情景。
注: 本文件设定的基准线为居民生活用能产生的每人日均碳排放量,并通过实际碳排放量与基准线情景碳排放量对
比,确定两种基准线情景:若居民实际碳排放量低于基准线,则为基准线情景 1,直接采用每人日均碳排放量作
为基准线;若居民实际碳排放量高于基准线情景碳排放量,则为基准线情景 2,采用“居民实际生活用能的上一
日往前计 7日,以居民生活用能的‘ 7日均线’的实际碳排放量”作为基准线。
项目情景 project scenario
开展居民低碳用能的项目活动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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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碳减排量 carbon dioxide emission reduction
基于基准线排放情景温室气体排放的减少量量化。
[来源:ISO 14064 -2:2019,3.1.7,有修改 ]
4 核算原则
相关性
碳减排量核算所需的数据以一户家庭为主体,同一用能数据仅计算一次,避免重复计算。涉及基准
线核算的所有数据应定期更新,更新周期应不超过 1年。
完整性
核算所需数据应包括指定区域内居民日常生活电力、 天然气等能源的消耗量数据, 各种能源消耗量
数据应分别统计。
一致性
核算过程中应保持方法和程序的前后一致性,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准确性
应尽可能减少偏差和不确定性。
安全性
在核算居民低碳用能碳减排量时,应采用数据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居民用能数据的安全。
5 核算边界范围和核算流程
温室气体种类范围
本文件核算的温室气体种类仅包含二氧化碳( CO2)。
核算边界范围
核算边界范围为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居民家庭住宅。
核算内容
以居民家庭住宅为核算边界, 核算其低碳使用电力、 天然气等能源相比基准线情景的用能情况所产
生的碳减排量。
核算流程
居民低碳用能碳减排量核算流程主要包括:
a) 低碳用能行为和排放源识别;
b) 基准线情景和项目情景识别;
c) 基准线情景碳排放量和项目情景碳排放量核算;
d) 碳减排量核算;
e) 碳减排量核算结果与评估。 DB3301/T 0455 —2024
3 核算流程见图 1。
图1 核算流程
6 核算方法
活动水平数据获取
6.1.1 数据收集内容及方法
6.1.1.1 数据收集内容主要为居民生活使用的电力、天然气等能源的消耗量,以及电力、天然气等能
源消耗量对应的周期。
6.1.1.2 核算数据采用电力公司、燃气公司统计数据。
6.1.2 数据时间要求
应收集最近连续 3个月到12个月的数据,优先使用最近连续 12个月的平均水平数据。为引导用能较
多的居民低碳用能,对于居民实际用能产生的碳排放量高于基准线情景碳排放量的,鼓励居民和自身
“上一日往前计 7日的‘7日均线’实际碳排放量”做比较,获得碳减排量。
碳排放量计算
6.2.1 基准线情景碳排放量
6.2.1.1 基准线情景 1下,居民用能产生的碳排放量等于一定区域一定时期内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分
别乘以对应的排放因子,按式 1计算。
𝐸0=∑𝐴𝐷𝑖×𝐸𝐹𝑖 ································ ································ ···(1)
式中:
𝑖——能源种类;
𝐸0——一定区域范围一定时期内居民用能产生的碳排放量( tCO2);
𝐴𝐷𝑖——第𝑖种能源的消耗量,单位为 104Nm3或M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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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𝐸𝐹𝑖——第𝑖种能源的碳排放因子,电力排放因子参考 附录A表A.2,化石燃料对应的碳排放量按式 2
计算。
𝐸𝐹𝑖=𝑁𝐶𝑉𝑖×𝐶𝐶𝑖×𝑂𝐹𝑖×44
12 ································ ························· (2)
式中:
𝑖——化石燃料 种类;
𝑁𝐶𝑉𝑖——化石燃料 𝑖的低位发热量( GJ/104Nm3);
𝐶𝐶𝑖——化石燃料 𝑖的单位热值含碳量( tC/GJ);
𝑂𝐹𝑖——化石燃料 𝑖的碳氧化率( %)。
6.2.1.2 化石燃料的低位发热量、单位热值含碳量、碳氧化率参考附录 A表A.1。
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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