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080.01
CCS A 20
3305
浙江省湖州市 地方标准
DB3305/T 341—2024
文旅特派员选任和服务规范
文旅特派员选任和服务规范
Selection and 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cultural and tourism
correspondent
2024 - 12 - 27发布 2024 - 12 - 27实施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305/T 341 —2024
I 目次
前言 ................................ ................................ ................. II
1 范围 ................................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 1
4 选任要求 ................................ ................................ ........... 1
5 服务要求 ................................ ................................ ........... 2
6 评价改进 ................................ ................................ ........... 4
附录A(资料性) 文旅特派员申请表 ................................ ..................... 5
参考文献 ................................ ................................ .............. 6 DB3305/T 341 —2024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部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部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州市吴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浙江旅游职业学
院、浙江谷堆乡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湖州沐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文化和旅游标准化研究会、
浙江省旅游发展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代茹、彭功胜、方琳、余瑞明、迟令刚、蒋晓锋、余博文、冯雪彤、郝韧、费
红、陈方舟、周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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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旅特派员选任和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文旅特派员选任和服务的选任要求、服务要求、评价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文旅特派员 选任和服务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文旅特派员 cultural and tourism correspondent
由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一定选任程序, 选派到基层开展文化和旅游服务及创新创业的专业技
术人员。
4 选任要求
选任条件 4.1
4.1.1 在创意设计、演出产业、音乐产业、美术产业、手工艺、数字文化、其他文化产业以及文旅融
合等方面有专业或特色技能的技术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
a) 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较高的职业素养;
b) 热心基层 文旅服务工作,具有适应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c)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大专及以上学历;
d) 具有与服务领域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
4.1.2 获评国家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 省级及以上非遗传承人等技能型人才, 选任时对学历、 职称、
工作经历等不作要求。
4.1.3 获评市、县(市、区)级非遗传承人等技能型人才,适当放宽学历、职称要求。
选任程序 4.2
4.2.1 组织选任
4.2.1.1 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面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征集服务对象需求,汇总形成需求清
单并向社会公布。
4.2.1.2 有意愿的人员可向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报, 并按要求填写文旅特派员 申请表 (见附录 A),
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信用承诺书、学历或职称证书、获奖 (或成果)证书等。
4.2.1.3 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宜组织开展预对接,并鼓励拟选任对象提供已实施项目情况或拟开展
项目规划策划方案。 DB3305/T 341 —2024
2 4.2.2 评审认定
4.2.2.1 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拟选任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核,内容包括服务意向、资格条件、
服务内容等材料的完整性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4.2.2.2 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选任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提出选任意见。
4.3 考核管理
4.2.3 文旅特派员选任后,应与服务对象确认服务内容,至少选择 3项以上服务内容。
4.2.4 文旅特派员应与服务对 象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服务期限、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工
作方式、项目实施方案、每月服务时长等内容,协议应向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4.2.5 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文旅特派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4.4 退出机制
4.2.6 文旅特派员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递交退出申请。
4.2.7 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文旅特派员存在以下情况,按要求办理退出手续:
a) 未按协议规定开展服务;
b) 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
c) 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5 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 5.1
5.1.1 资源普查
5.1.1.1 应对服务对象资源进行调查走访、实地观察,普查内容宜包括:
a) 村级集体经 济年经营性收入;
b) 常住人口情况;
c) 居民收入水平;
d) 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e) 公共服务配套水平;
f) 人居环境水平;
g) 乡村风貌水平;
h) 文化遗产情况;
i) 产业发展情况 等。
5.1.1.2 应基于地理优势、资源禀赋、文化特质、人文优势、产业特点等因素,对有明显经济、社会、
文化、生态价值的资源单体,宜重点进行分析、转化。
注: 资源单体指可作为独立观赏或利用的旅游资源基本类型的单独个体 ,包括“独立型旅游资源单体 "和由同一类型
的独立单体结合在一起的“集合型旅游资源单体”。
5.1.2 运营规划
5.1.2.1 根据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趋势 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编制运营规划,内容包括:
a) 运营目标;
b) 运营发展主题; DB3305/T 341 —2024
3 c) 业态落地项目;
d) 运营盈利模式;
e) 保障措施等。
5.1.2.2 编制工作应广泛听取 服务对象及 当地民众意见,并邀请关联业态代表参与编制工作。
5.1.3 产业培育
5.1.3.1 借助主流媒体、自媒体、推介会、论坛、沙龙等渠道进行 文旅业态招商。
5.1.3.2 协助企业申请税收优惠、人才引进、项目引进、技术引进及改造、招商引资等专项政策。
5.1.3.3 组织专家下乡指导,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开展专题培训、乡间讲学、技术指导、决策咨询等帮
扶。
5.1.3.4 应与法律、金融、评估认证、知识产权、财税、人力资源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联系 渠道,
为产业提供专业服务 。
5.1.3.5 利用村内闲置厂房、民居等存量资源打造共享办公 、共享创业 等空间,宜利用 闲置民居 、乡
贤公寓等方式 ,解决人员的居住问题 。
5.1.3.6 宜开展业态 培育工作,包括研学基地 、书吧、休闲农场、乡村营地、教育农园、文化创意农
园等。
5.1.4 风貌利用
5.1.4.1 依托乡村风貌 ,策划开发具有当地文化特色、传统习俗、地域特点的乡村旅游产业,包括民
俗非遗类、乡村美食类、农事体验类、户外康养类等“一村一品”特色体验项目。
5.1.4.2 宜与农户合作,统筹 乡村旅游资源,进行统一调度、管理 、宣传,推动民宿 、农家乐或其他
传统业态进行转型升级 。
5.1.4.3 应与旅行社、在线旅游平台 开展合作,串联村庄与业态 、周边景区等形成区域性线路产品 ,
宣传旅游资源 ,带动客源市场 。
5.1.4.4 宜制作创意宣传视频,通过各大自媒体、第三方平台进行优质内容推送 。
5.1.5 艺术乡建
5.1.5.1 宜编制艺术村庄建设专项规划。
5.1.5.2 宜利用古民居、古建筑或其他已有的场所,改建成音乐、美术、戏剧、剪纸、诗词、摄影、
雕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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