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1.080
C 50 WS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T 650—2019
抗菌和抑菌效果评价方法
Evaluting Method for Efficacy of Antibacterial and Bacteriostasis
2019 - 01 - 30发布 2019 -07 - 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 WS/T 650—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的规定进行编写 。
本标准由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山东省疾
病预防控制中心、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徐燕、谈智、张流波、陈越英、吴晓松、林玲、孙启华、崔树玉、赵华伟、吴
克、张文生、王裕荣、吴晓、沈瑾、李炎、孙巍、王玲、王嵬、王晓蕾、褚宏亮。 WS/T 650—2019
1 抗菌和抑菌效果评价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抗菌和抑菌评价方法的选择原则和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抗菌和 (或)抑菌功能产品的抗菌、抑菌效果的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979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FZ/T 73023 抗菌针织品
消毒技术规范 (2002版) 卫生部(卫法监发〔 2002〕282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抗菌 antibacterial
采用化学或物理方法杀灭或妨碍细菌生长繁殖,可减少其数量以及活性的过程。
3.2
抑菌 bacteriostasis
采用化学或物理方法抑制或妨碍细菌生长繁殖及其活性的过程。
3.3
持续抗菌作用 sustained antibacterial action
具有抗菌作用的消毒产品涂于物体表面,持续 7d以上仍具有杀灭或妨碍细菌生长繁殖作用。
3.4
中和剂 neutralizer
在杀灭微生物试验中, 用以消除试验微生物与消毒剂的混悬液中, 以及微生物表面上残留的消毒剂,
使其失去对微生物抑制和杀灭作用的试剂。
4 评价方法的选择原则 WS/T 650—2019
2 4.1 抗菌试验与抑菌试验区别
抗菌试验:测定抗菌产品对细菌和真菌的抗菌作用,试验过程中需要用中和剂终止杀菌作用。
抑菌试验:测定抑菌产品对细菌和真菌的抑菌作用,试验过程中不需 要使用中和剂终止抑菌作用。
4.2 根据产品性能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
4.2.1 抑菌效果评价方法的选择原则
抑菌类产品选择抑菌效果评价方法。液体抑菌产品选择悬液定量抑菌试验,膏体或半固体凝胶类、
黏稠状抑菌产品选择载体浸泡定量抑菌试验,湿巾类或其他自身含有抑菌成分的产品选择载体抑菌试
验,肥皂类固体抑菌产品选择抑菌环试验,含有可溶性抑菌成分的纺织品选择浸渍抑菌试验,含有持续
抑菌作用的抑菌洗液选择滞留抑菌试验。
4.2.2 抗菌效果评价方法的选择原则
抗菌类产品选择抗菌效果评价方法。液体抗菌产品选择悬液定量杀菌试验,凝胶状或膏状抗菌产品
选择载体 浸泡定量杀菌试验,湿巾类或其他自身含有抗菌成分的产品选择载体杀菌试验,含有可溶性抗
菌成分的纺织品选择浸渍抗菌试验。
含有不可溶抗菌成分的纺织品、无纺布、纤维等,经鉴别不含可溶性抗抑菌成分后,采用烧瓶振荡
试验。
含有不可溶抗菌成分的瓷砖、塑料、金属、涂料等,采用贴膜试验;对于涂于表面,干燥后具有持
续抗菌作用的产品,进行持续抗菌试验。
5 评价方法
5.1 抑菌效果
5.1.1 悬液定量抑菌试验
5.1.1.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液体抑菌制剂如卫生洗液、抑菌喷雾剂等对微生物抑菌效果的测定。
5.1.1.2 试剂、培养基及器材
5.1.1.2.1 试验菌株
金黄色葡萄球菌( ATCC 653 8)、大肠杆菌( 8099)、白色念珠菌( ATCC 10231 )及根据抑菌剂特
定用途所用的其他菌株。
5.1.1.2.2 试剂
稀释液: 0.03 mol/L 磷酸盐缓冲液( PBS)(pH7.2~7.4),培养基: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大肠杆
菌的培养使用营养琼脂培养基,白色念珠菌的培养使用沙氏琼脂培养基。
5.1.1.2.3 器材
恒温水浴箱、计时器、Ⅱ级生物安全柜等。
5.1.1.3 试验步骤 WS/T 650—2019
3 取试验菌 24h新鲜斜面培养物用 PBS洗下,用 PBS稀释至约 5.0×105 CFU/mL~4.5×106 CFU/mL菌悬液
备用。取无菌试管,先加入 5.0 mL样品(根据使用说 明书要求使用原液或稀释液),置 20℃±1℃ 水浴
中5min后,再加入 0.1 mL试验用菌悬液,迅速混匀并立即计时。待试验菌与样品相互作用至说明书的规
定时间,分别吸取 1.0 mL试验菌与样品混合液接种 2个平皿,倾注培养基。菌量无法计数时,以 PBS做10
倍系列稀释,选适宜稀释度分别吸取 1.0 mL接种2个平皿,做活菌培养计数。同时用 PBS代替样品,进行
平行试验,作为阳性对照。阳性对照回收菌落数在 1.0×104 CFU/mL~9.0×104 CFU/mL之间。取同批次
PBS、培养基作阴性对照。所有试验样本和对照样 本均在36℃±1℃培养,细菌繁殖体培养 48h观察最终
结果;白色念珠菌培养 72h观察最终结果。试验重复 3次,计算抑菌率。
5.1.1.4 抑菌率计算
%100
01 0AAAX ................................ ... (1)
式中:
X—抑菌率, %;
A0—阳性对照组回收菌量,单位为 CFU/mL;
A1—试验组回收菌量,单位为 CFU/mL。
5.1.1.5 结果判定
抑菌率≥ 50%~90%,判有抑菌作用;抑菌率≥ 90%,判有较强抑菌作用。
5.1.2 载体浸泡定量抑菌试验
5.1.2.1 适用范围
适用于膏体或半固体凝胶类、黏稠状抑菌 产品对微生物抑菌效果的测定。
5.1.2.2 试剂、培养基及器材
载体为10 mm×10 mm脱脂白平纹布片,脱脂方法依照《消毒技术规范》( 2002版)进行,使用前压
力蒸汽灭菌备用,电子天平( d=0.01g),其它同 5.1.1.2。
5.1.2.3 操作步骤
取试验菌 24h新鲜斜面培养物用 PBS洗下,用 PBS稀释至约 5.0×106 CFU/mL~5.0×107 CFU/mL制成菌
悬液备用。用微量移液器滴染 10 μl菌悬液于灭菌载体上, 36℃±1℃烘干或室温晾干备用。
按5 g/片的量称取样品于无菌平皿内,置 20℃±1℃水浴5min,用无菌 镊子取染菌载体,使载体完
全浸没于样品中, 立即计时。 待染菌载体与样品相互作用至说明书的规定时间, 分别取染菌载体加入 5.0
mLPBS试管中,混匀,振荡,将试验菌洗下,分别吸取 1.0 mL样液,按活菌培养计数方法测定存活菌数,
每管样液接种 2个平皿。如平板上生长的菌落数较多时,可用 PBS进行10倍系列稀释后,再进行活菌培养
计数。取 10.0 g与试验样品同质材料不含抑菌成分的对照样品浸泡 2片染菌载体进行平行试验,作为阳
性对照。阳性对照回收菌量为 1.0×104 CFU/片~9.0×104 CFU/片。取同批次 PBS、培养基作阴性对照。
所有试验样本和对照样本均在 36℃±1℃培养,细菌繁殖体培养 48h观察结果;白色念珠菌培养 72h观察
结果。试验重复 3次,计算抑菌率。
5.1.2.4 抑菌率计算 WS/T 650—2019
4
%100
01 0AAAX ................................ ... (2)
式中:
X—抑菌率, %;
A0—对照样品的平均菌落数,单位为 CFU/片;
A1—被试样品平均菌落数,单位为 CFU/片。
5.1.2.5 结果判定
抑菌率≥ 50%~90%,判有抑菌作用;抑菌率≥ 90%,判有较强抑菌作用。
5.1.3 载体抑菌试验
5.1.3.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含溶出 性抑菌成分的湿巾、无纺布口罩、卫生巾、护垫、尿布等固体类抑菌产品对微生物抑
菌效果的测定。
5.1.3.2 试剂、培养基及器材
见5.1.1.2。
5.1.3.3 试验步骤
取试验菌 24h新鲜斜面培养物用 PBS洗下, 用PBS稀释至约 105 CFU/mL~106 CFU/mL,制成菌悬液备用。
用灭菌剪刀在无菌条件下将试验样品和对照样品分别剪成 20 mm×30 mm样片备用。试验时滴加 0.1 mL
菌悬液。对照样片染菌前需经压力蒸汽灭菌。取无菌平皿,用无菌镊子取 2片试验样片,勿重叠,置 20℃
±1℃水浴5min,在每一样片上滴加 0.1 mL试验用菌 悬液,立即计时。待试验菌与样片接触作用至说明
书的规定时间,分别夹取染菌样片加于 5.0 mLPBS 试管中,混匀。振荡洗脱,分别吸取 1.0 mL样液,按
活菌培养计数方法测定存活菌数,每管样液接种 2个平皿。如平板上生长的菌落数较多时,可 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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